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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带的“公”与公民教育的中国理路 (教育学报; Vol. 13, No. 2)
出版地 | 出版年份 | 页数: 
北京 | 2017 | p. 13-19
ISBN/ISSN: 
ISSN 1673-1298
作者: 
邱昆树; 阎亚军
联合作者: 
北京师范大学
地区: 
亚太地区
© 邱昆树, 阎亚军 2017

文化传统对公民教育具有预制性。从文化传统来看,中西方社会和文化语境中的“公”并不相同:中国 的“公”主要是连带的“公”,而西方的“公”主要是领域的“公”,由此而导致中华文明的价值与现代西方主流价值的 差异,前者强调社会共同的善、社会责任和有益于和谐的美德,后者则强调个人主义的权利和自由优先,它 们 分 别 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伦理学语言和立场。在中国开展公民教育,只有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,作 为 舶 来 品 的“公 民 教 育”才可能落地生根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根植于中 华 文 化 传 统,中国公民教育需要以“关 系 中 的 人”为 立 足 点, 以“国家—社会”的互构合作为现实支撑,以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”为终极关怀。

 

文件: 
资源类型: 
研究论文 / 学术期刊文章
主题: 
公民身份/民主意识
教育水平 : 
非正规教育
其他